一、离婚成年孩子抚养权怎么算
离婚成年孩子抚养权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等。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4.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5.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二、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必须双方到场吗
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必须双方到场。但是起诉的时候是不需要都到场的,只要一方能够提供孩子在对方抚养期间的不利因素证据以及变更抚养权之后的有利因素及证据,法院就会予以受理。不过开庭的时候,对方是必须要到庭的。如果对方因为服刑等合理因素不能够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用函询之类的方式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并且进行缺席判决。
三、抚养权强制执行有用吗
抚养权强制执行有用,抚养权也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与强制执行财产不同,这其实是属于强制执行行为,而且因为婚姻家庭要特别照顾情感伦理的特殊性,所以说这类强制执行自然有其特殊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